经济与管理系早操管理实施细则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进一步推动我系学风、班风建设,特制定早操管理细则。
一、早操要求
1.周一至周五早晨6:55集合,7:00分开始跑操。(雨雪天及其他特殊天气等系部认定不宜出操的时间可不出操,以当天通知为准)。
2.各班同学在指定位置列队跑操,体育委员按顺序整好队,方便让学生会值周人员检查,要求体委积极配合查操人员,完成查操任务。
3.班长站在队伍的最后负责总体工作,体育委员站在队伍的前面带操。
4.请假者,未出操,扣1分/次/人;请假者,如能按时出勤,并在纪检部干事处签字,则按出勤计,不扣分;早退者扣1分/次/人;旷操者扣2分/次/人;健康状况不佳者,系部统一给定名单,采取签到制,不签者按旷操论。
5.学生旷操次数达到3次给予通报批评。因病、因事没有出操未能及时提供假条者,班主任要及时告知辅导员,早操后一天内拿请假条到学生会纪检部撤销缺勤处理。
6.因身体原因提供病例,视为长假不扣分。
7.因公事(学院活动、系活动)请假者,学院或系上统一出具假条,不扣分。
二、学生干部的职责
1.全体学生会干部应以身作则,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,带头认真维护早操秩序。
2.体育委员在早操前整理好队伍,使之前后左右间隔适当,禁止弄虚作假。
3.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,提高早操质量,并协助学生会作好查操工作。应及时制止同学早退、起哄等违纪行为,并协助查操人员做好记录。
三、检查制度
1.我系早操工作由系学生会纪检部全面负责并检查各班早操工作。检查内容包括班长、体育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学生出勤、违纪情况。
2.纪检部检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各班出勤情况。
3.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,并报告辅导员,每周小结一次,通报各班出勤率及名次,通报违纪人员名单。
4.每学期评选早操管理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,并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5.早操检查纪律均由学生会纪检部存档,作为学年评选个人、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。
四、本细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系学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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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系
2021年2月26日